河北某地一对夫妻,原本是同学相恋而结合。他们很幸福,美中不足的是婚后几年未育。起初,是为了工作而推迟怀孕。后来,想要孩子的时候,也不怀孕了。经医院检查,建议他们‘人工受精’。由于求子心切,他们竟接受了这种建议,做了人工受精。不久,真的怀孕了,夫妻二人高兴不已,天天不懈地做着胎教。
十月怀胎,正常分娩了一个女孩。转眼几年过去,孩子已经长大。在一次体检中,发现孩子的血型是A 型,而夫妻二人都是O 型,立即引起夫妻的疑惑了。并且,也给夫妻的心理罩上一层阴影:老婆怎么怀了别人的孩子?
遇上医疗纠纷,那就是患者倒霉(精神摧残、肉体折磨、耗尽时光、花尽钱财)甚至终生遗憾;而医院及责任医生,与患者相比,只是麻烦可没有倒霉的……这就是纠纷处理的不公正哟,奈何?他们不知跑了多少次医院,想讨过说法。最初,给他们做手术的大夫承认,是他们出了错。那天,一共有三个作同类手术的。追查后,另两个:其中之一血型对不上;而另一个因车祸死亡了。于是,没有结果。但到后来,要求包赔损失的时候,院方又提出:怀孕可能是手术的结果,但不排除其它的受孕途径……弄得夫妻非常气愤,不得不起诉了……起诉又能怎么样呢?据说:中国法律在处理这样的案件上是空白的……
这是昨晚看电视得知的,看过这条新闻,心中真不是滋味。这样的事,落在谁的头上,都是难以承受的哟。


